西汉的律法沿袭秦律。
有罪治罪,无罪赦免。
当年刘邦率领军队攻进秦朝首都咸阳城后,为了取得百姓拥护,宣布废除秦的苛刑酷法,和关中父老约定了历史上有名的“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此举在当时对收拢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汉朝建立后,简单的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刘邦又命萧何在参考秦律的基础上,结合《法经》修订新的法律,其中李悝所撰六篇,《盗》、《贼》、《囚》、《捕》、《杂》、《具》,萧何拟《擅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篇名为《九章律》,也称《汉律九章》。
《汉律九章》又重新继承了秦律的苛刑酷法。
法律原则、指导思想与科罪定刑的标准全都沿袭秦律,因此其惩戒手段跟秦法的惩戒手段几乎一样严苛。
重罪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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