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修平的书并不好写,一来他去的国家我没去过,二来这本游记设定并不是单纯的工具书,不用採访、而是用人文的观点着眼,三来要超越他前女友的文笔与构思着实有压力。
「总编说这本书半年製作期,是明年上半年的重点书,上次总编和老板开会,抓准了任修平那张惹人厌的脸会是个话题,加上任修平他老爸决定要投资这本书做大宣传,所以……你懂吧?我抓了两个月的编辑流程,也就是说,你有四个月的时间来写这本192页的书,大概就,来个四万字吧,四个月四万字,对小路小姐来说肯定是易如反掌的。」
「你杀了我好了。」
我大概能想像得到,夏薇十年后就会坐在总编的位置,那种样子说有多颐指气使就有多颐指气使。的确她有责任、有时间观念,更有创意和想法,但问题是当被她操控的对象是自己的时候,就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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