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我这人数学不咋地,还挺爱做统计,闲着没事会归纳睡过的男人,看哪个星座我睡的多,56个民族睡过多少支花,人都哪个省份的,自然了,也统计过职业。
统计结果,摄影师高居榜首,甩第二名的个体老板七八个百分点,我他妈还真是吃一百个豆不嫌腥!
在数量排名倒数的职业里,有个我不知该不该称之为“职业”的身份:摇滚乐手,既然说到这,那咱就———躁起来?(靓仔挑眉)
坦白讲,我不是个多热爱音乐的人,对摇滚乐更是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顶多ktv里吼几句《无地自容》,小时候买过盘何勇的磁带还是盗版的,在一个贝斯手炮友家里看94魔岩三杰红磡演唱会视频,对着没秃的窦唯淌过哈喇子,迷笛和草莓这俩音乐节于我而言只是传说中的词汇,非要说真情实感追过哪个乐队,也只有二手玫瑰。
这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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