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那年,我为了一个女孩跟人打架,被判了三年。
对方家里有钱,把打架斗殴这种事硬生生弄成了故意伤害。
于是三年有期徒刑就这样落在了我身上。
哪位爷曾经说过,钱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所以这事我认栽。
关键是我为了打架的那个女生,见到对方家里有钱又有势,竟然跑出来作证,说因为我对她性骚扰,两人才打起来的,对方完全是见义勇为。
因为这句话,我一度的心灰意冷。
爸妈更是到处求人,每日以泪洗面。
那时候我已经认命了,寻思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等爷们儿出去以后这账再好好算一算。
结果第二天早上,就有人来了看守所见我。
那人比我大几岁,约莫二十四五岁。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何永恒,你爷爷托我带你走。
但这事我不能白做,得收你十万�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