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宣安魏人数目的增加,魏暠下令:
宣安魏人生育子女,赐胎养谷三斛。
凡新生子女,可令其家减免一年税赋,与移民政策免税日期可相加。
父母严禁杀婴、堕胎,违者罚为苦工。
刑罚不加于孕妇。
官府宜督促未婚男女成婚。
尽管魏暠已经发布了命令,但现在却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宣安地区的魏人女性数量过少,无法满足需求。
经过深思熟虑,魏暠决定放宽限制,允许越孥女性嫁给宣安地区的魏人。
这样一来,可以消灭越孥男性,让魏人男子和越孥女子结合,从而实现魏朝对宣安地区的同化。
同时,魏暠进一步强化了对越孥男性的限制,下令一旦发现魏人女子嫁给越孥族男性,全家都要被斩首,而举报者则可以获得违法者一半的财产。
在此基础上,魏暠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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