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的办案效率,仍是值得信赖。
我们在警局坐没有几分钟,警察已确认是三楼的刘老爹与他的儿子,一同在我家门前咆哮,且泼了两大桶的泥水。
这样的行为,超出《民法》的范围,严格来论是危害公共安全。
主要办案的资深警察看完录影,没有办法息事寧人兼劝我们和解,只好让同僚返回公寓,带刘家父子过来。而我们则先被安置于由透明玻璃所构成的访客室,稍做等候。
「喝点水。」开车载我们的警察叫许安达。我们落座后,他端了三杯水给我们饮用。
至今仍不知受到什么惊吓,而十分怯弱的老太太依偎在老先生身旁,不吭声也不多加言语。
「谢谢。」老先生道谢,拿起纸杯交付至老太太的手上。
「你们想吃点什么吗?可以一起帮你们订便当。」
看了一下手錶,时针转至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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