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卫总想要翻唱权,很明显,是想留个后手。
届时,翻唱版本如果能比他这个“原唱”更抓观众的耳,那么这首歌的大笔收益,都将是他们的。
因为翻唱版本的版权,属于翻唱者或其公司。
并不是这首歌的版权就归属于他们了,只是这个翻唱版本的版权归属他们。
届时,所有来自这个翻唱版本的点播,视频,演出包括翻唱版的版权收益,全是他们独享了。
江白昼记得前世就有相当典型的例子:
汪半壁和阳刚兄弟,因为一首火歌的翻唱权闹得沸沸扬扬。
就是因为阳刚兄弟翻唱汪半壁的一首歌火爆了,但没有向对方购买翻唱版权。
汪半壁一怒之下,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从此以后阳刚兄弟再也不能用这首歌的翻唱来牟利。
一些吃瓜群众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只知道自己以后不能再听阳刚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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