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阿什并不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侦探,他的准则只有效率。
尽管他的皮肤是棕色的,在道上却被叫做“白鲨”,这个外号的意思是,他就像只嗅到血腥味儿就会对猎物紧追不舍,一旦咬住,除非将猎物撕碎,否则绝不松口的大白鲨。
为了找到线索,他甚至会威胁无辜的目击证人,一旦某人被他认定有嫌疑,他会用尽手段,让嫌疑人吐出实话或是认罪,他可不在乎“疑罪从无”那套规矩。
修·阿什有套简单粗暴的“最后目击者”原则,最后一个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的人,一定有重大嫌疑,或是掌握着关键线索。
修翻阅着自己的线人送来的资料,那个叫玛莎·洛的女孩,在南城区的百货商场买过一台徕卡的胶卷相机,如今的相机只是富人的玩具,就连最便宜的型号也要两千多刀。
线人说,百货商场的柜员对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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