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大嫂说的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了:你用一百万买房,三十年的利息是一百万,等于要支付给银行两百万;但银行帮你垫付了一百万的房款之后,马上以一百五十万的价格将你的购买交易卖给风投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等于银行倒手就赚了五十万;金融市场的基金公司会支付银行一百五十万,但以两百万的价格,成立某个基金,投入金融市场让普罗大众去购买基金。这样他们也是马上收回两百万,因为支付了银行一百五十万,等于马上赚到了五十万。只不过,他们还要每年去还金融市场的利息,只要基金利息率低于你的贷款买房的利息率,他们就是稳赚不赔。”
“然后银行拿到手上的一百五十万,继续为下一家垫付一百万,又卖给基金公司,又能收回一百五十万,无限循环;基金公司也是,只要从银行手上得到抵押,马上在金融市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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